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刑事辩护法律咨询
询问人: 华竣
问题题目: 毁灭证据罪
问题内容: 我小区保安中午13:30分殴打一人,现确认颅骨骨折,无生命危险。 过了2天警察在审察时候发现我小区有监控录像,但当日9:00-20:00的录像已经没有了,便将我带到派出所审察 我供认在警察调取录像前,我删除了当日16:00-20:00的录像,在我删除之前9:00-16:00录像已经没有了。 我是这个小区的负责人,监控录像没有设立专人管理,故供词中警察就将监控录像写成由我负责。 现在还没有再提审我,打人的保安已经被刑事拘留。 我会不会再次被刑事拘留?请问我会不会被判刑啊?
回复内容:

1、首先感谢对本站的信任。

2、公安机关办理案件是要讲证据的,你所属情况如是实事,您就不要担心。

3、您上次只是配合调查,应该不是刑事拘留。

4、建议给打人的保安请律师介入,因为其在工作时间出事,将来的赔偿问题肯定与公司有关的。

不清楚之处可拨打天津律师免费法律咨询热线:13920718137

回复时间: 2008.10.9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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