设为首页
|
加入收藏
|
联系我们
网站首页
|
诉讼指南
|
收费标准
|
法界万象
|
典型案例
|
律师介绍
|
联系我们
1.企业法律顾问
2.劳动争议法律咨询
3.侵权法律咨询
4.婚姻继承法律咨询
5.商务调查法律咨询
6.刑事辩护法律咨询
7.房地产法律咨询
8.知识产权法律咨询
9.其它法律咨询
离婚时哪些是夫妻共同债务哪些是个人债务?
2009.12.1
夫妻为共同生活或为履行抚养、赡养义务等所负债务,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,离婚时应当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。
下列债务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,应由一方以个人财产清偿:
(1)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,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。
(2)一方未经对方同意,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。
(3)一方未经对方同意,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,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。
(4)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。
| 本站介绍 | 本站地图 | 网战建设 | 合作意向 | 广告服务 | 版权声明 |
本站提供天津律师免费法律咨询,免费法律咨询热线:13920718137
copyright©2007-2008 www.tjfalv.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业务信箱:gwhlvshi@sohu.com QQ:547944281 办公电话:13920718137
备案号[津ICP备07004002号]